民革洛阳市委会新党员发展程序
发布时间:2014-06-18 点击:8459次
1、符合民革发展范围和条件的申请人需由党员2人介绍,向支部递交书面申请书、个人简历及学历、职称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2、申请人在支部进行培养考察,培养考察期为半年以上。各支部向申请人介绍民革党史、章程及有关统一战线、多党合作的基本知识,并了解其政治态度,可邀请其参加民革的有关活动。
3、支部培养考察成熟后,市委会约谈申请人,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
4、市委会对发展对象进行外调考察,向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中共组织了解其政治表现和工作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对新阶层人士可到其户籍所在地办事处或辖区统战部门进行考察。
5、经市委会考察合格后,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通过申请人提出的申请。
6、市委会通知申请人集中填写入党申请表,支部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7、市委主委会议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研究,通过后报民革河南省委会,省委会批准后申请人正式成为民革党员,党龄自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8、市委会将新党员的入党通知书和省委会通过后的入党申请表发至其单位作为存档依据,支部向新党员发放党费证。
9、市委会及时举办新党员培训班,对新党员进行统一战线知识、民革党史、章程的教育。